户外广告制作完成后,广告公司一般对企业进行合同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一般为一年。但一年后,是否要与原制作公司进行维修合同续约,这取决于户外广告本身的价值和制作双方的信任基础。同时双方要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协议合同,那么对于广告主应该以哪些方面要求制作方呢?维修方案内容是什么呢?在这里不做全部文本书写,因为考虑到具体广告内容,所以只做几个大点。
一、 维修合同一定要对广告主体最重要部分进行标注,例如钢结构的保养、时间上具体,包括几次油漆,或破损加固等。因为广告的主体是钢结构,它是户外广告中最重要的部分,很多广告事故与风险都是因为钢结构不牢的原因。事实上制作方也不敢大意,因为这关系潜在危险。
二、 对于灯源的维修,因为灯源是最易坏的,要即时要求他们在24小时内更换,以不是影响广告传播的时间。或根据一年全包多少钱,或根据次数,比如一次多少钱。
三、 画面部分,这是广告的传播主体,很多人不注意,如果是大幅户外广告,更换不容易,也就不做具体要求,只备注不要被风雨拉伤就行,如果是多项小幅画面,并且是喷绘布,价格不高的话,可以要求等色彩变淡时,更换新画面。这样广告传播影响力更大。
四、 如果是发光字广告为主体,主要对LED光源的保修即可。一定要求24小时到位。
五、 最重要的是你的相关协议一定要符合户外广告管理法律规定、条例与办法,否则一切则无效。
最好协议长与原制作合同绑定在一起,有附件说明。包括广告牌的照片。这样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才有理有据。
免责声明:
昆明广告公司资讯内容均来自网络转载或网友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700744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