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在不同位置的广告招牌,审批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来说说广告招牌分类设置的要求:
一、对于有柱廊或底层以上有出挑结构的建筑,户外招牌宜设置在廊道内侧门楣上方和出挑结构以下,在出挑结构以下设置的,宜采用小型悬挂式招牌;平行于墙面的宜采用牌匾式招牌,宽度不应大于骑楼两根立柱之间间距的2/3,外沿不应超出出挑结构外墙面,式样、材质应与周边环境、建筑相协调;垂直于墙面悬挂式店招宽度不应超过骑楼外墙面,店招底部距地面≥2.5 m,厚度不应超过0.15 m,同一建筑物上的设置样式和悬挂方式应统一,当底层建筑高度≤3.5m时,不应按此方式设置。
二、对于单层坡屋顶建筑,应在正面屋檐以下设置牌匾式招牌;多层坡屋顶建筑,应在底层正面屋檐以下设置牌匾式招牌;在山墙面上设置的户外招牌宜采用镂空式样,不应破坏屋面轮廓线,其面积不应超过山墙面的20%;仿古商业街、步行街鼓励设置多种形式的店招牌,其招牌宜采用小型牌匾、灯笼、仿古灯箱等小招牌式样,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对于建筑立面上有线脚装饰的建筑,户外招牌的设置不应破坏构图关系,不应覆盖线脚设置;平行外墙式招牌外侧面不宜超过相邻竖向线脚的最大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