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一个商家都会给自己的店铺做一套金字招牌,但是合规的安装户外发光字需要办的证件及手续您知道吗?如果不知道这些证件及手续,仓促做好发光字,在安装时或者安装后很有可能吃大亏,小到耽误延误工期大到违规拆除都有可能。
就在最近我们昆明广告就有一位在济源市的客户在做好整套漂亮的不锈钢字安装工到达施工现场的时候突然得知客户没有办理“行政许可证”,对于合同中的甲方需清理现场及办理好相应的安装发光字的许可证,客户只是在简单了解后办了“占道证”,并没有得到城建部门的允许及“行政许可证”,导致无法施工,工期搁置。
这样是一般的安装发光字手续流程,我们济源的客户在没有办理“行政许可证”的基础上还不符合城建部门的审批,这里延伸一下,只要不是特殊规格的发光字门头(如高楼顶层直立发光字,高空墙体发光字)都不需要“上汇”的,正好我们的客户属于高空墙体发光字,这种情况城建部门的审批流程是需要单独汇报(此类发光字城建部门一般一星期上汇一次,审批一次,如有需要可以提前上汇),由专门的市政考察部门考察现场情况得出结论,再单独通知下发证明,虽然比一般的流程要多一个环节,但大多数客户做的发光字还是没问题的,经过我们跟客户的解释以及行政城建部门的沟通,终于在一天内把这个事情给完美解决了。
一、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
2、除道路隔离栏外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10m范围内;
3、河道、防洪堤的安全防护范围内;
4、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他生命线工程保护范围内;
5、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过江(海)隧道、公路收费口、高架道路落地匝道及轨道交通等人和车流出入口10m范围内。
1、户外广告不应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
2、沿街毗邻建筑物之间的空间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3、坡屋顶建筑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4、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外两侧各5m范围内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1、建(构)筑物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日照采光;
2、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建(构)筑物层数或高度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
1层、2层(且≯7m)不宜设置
3层(且≯10m)3m
4层~8层(且≯25m)6m
9层~20层(且≯60m)8m
21层~30层(且≯90m)不宜设置
30层以上(90m以上)严禁设置
本文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高度综合了城市的规定,3~20层建筑物屋顶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30层以上的建筑物,考虑到其高度已经达到90m以上,若加上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度,将超过100m,属于我国定义的超高层建筑范畴。考虑到超高层建筑的审批和实施难度,以及消防、安全等因素,本规范严禁30层以上建筑设置屋顶户外广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