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广告物料大多都是为客户量身定制,打样肯定是必要的,要求打样的也往往是“大单”,不是金额大,就是数量多。
但如果客户要求打样又不给钱,或者只是在未签约的情况下口头承诺做大货,结果往往是样品打了一个又一个,就是等不来想象当中的那个大单。
虽然说,随着UV打印技术的不断成熟,打样的费用已经下降了很多,不像过去丝印个灯箱画面都要制版。但打样还是有成本的。
所以,打样收费是制作商完全正当的要求。
打样成本往往超出批量制作的单位成本
就如同“比稿”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其实就是免费设计、免费创意一样,“打样”如果不收钱的话,也就成了免费制作。
更进一步,就广告制作的个性化而言,打样往往包含了创意、设计的成分,也有反复制作的成本,单单收取实物制作本身的费用,如果最终没有“大货”来覆盖,对制作商来说其实是不划算的。
很多制作商可能都有过有这样的经历,客户拿着一个样品来要求依葫芦画瓢,报价,然后再去对比,甚至就拿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找你做实物,在知识君看来,这种行为跟骗稿抄袭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
打样并不是筛选制作商的最好方式
打样必不可少,但如果将打样作为选定供应商的唯一标准,则有失偏颇。
首先,样品的制作能力并不一定代表大货的生产能力,比如,样品与批量产品在颜色的输出方面可能是两回事,样品的颜色对了,批量的颜色不一定对。
其次,打样由于是竞争的心态,在工期上的要求也比较高,客户又是一对多,很多时候双方缺乏充分的沟通,导致样品不能完全体现客户的要求,但这可能并不是制作商的能力问题。
所以,最理想的“打样”应该是在充分考察制作商的机器设备、人员结构、过往案例、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制作能力,签订合同,再进行样品的制作、比对和批量订单的生产。
即便不能签约,也至少要做到先付费,再打样。
比稿、骗稿,广告人总是被“搞”。尊重广告人的每一份付出,付费比稿,也请付费打样。